一個結算年度內,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范圍的住院(含家庭病床)和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,個人負擔比例見下表:(自2011年12月1日起)醫療機構等級 起付標準
(元) 起付至15萬元 三級 800 35% 二級 600 30% 其他 300 25%
1、一個結算年度內,只設置一個住院起付標準。2、一個結算年度內,家庭病床和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按住院結算,但不設起付標準。3、十五萬元以上為重大疾病醫療救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