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起溫州執行最低工資新標準 各檔平均增幅13% |
發布時間:2015-09-29 丨 閱讀次數: |
省政府日前決定,從11月1日起再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,調整后各檔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接近13%。溫州社保部門稱,溫州市會根據這一規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。 這次調整后,我省最低月工資標準分為1860元、1660元、1530元、1380元四檔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為17元、15.2元、13.8元、12.5元四檔。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表示,在省里出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后,市里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,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,目前還在等市政府發文。 去年8月1日起,溫州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,漲幅約12.2%。當年調整后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:市區(鹿城區、龍灣區、甌海區、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)1650元/月;樂清市、瑞安市1470元/月;永嘉縣、洞頭縣、平陽縣、蒼南縣、文成縣、泰順縣1350元/月;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3.5元、12元、10.9元三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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